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母女之间的股权纠纷案:2016年,蒋某出资50万元,以女儿马某名义设立公司,马某担任公司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,实际由蒋某控制和经营。然而后来马某却瞒着母亲变更公司U盾,把公司的钱转给自己消费。2022年5月,蒋某将女儿马某告上法庭。马某辩称自己才是公司合法股东,“因平时工作忙才委托母亲管理”,然而公司成立时,马某还是在校大学生,不可能参与经营,她毕业后,实际是在公司打杂。最终,法院判决公司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蒋某名下。
来源:江苏新闻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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